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乒乓球协会:
为进一步加强国青集训队和国少集训队队伍建设,培养优秀后备人才,经研究,我协会拟举办国青集训队和国少集训队(第四期)选拔赛(第一阶段)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方式
第一阶段:中国乒乓球协会授权,各省(区、市)乒乓球协会主办,在所辖范围内公开举行选拔赛。
第二阶段:中国乒乓球协会主办,各省(区、市)乒协依据本通知中要求,严格按照本辖区选拔赛的名次顺序,上报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的运动员名单。
二、比赛项目
男、女单打
三、年龄组别
15岁组: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
14岁组: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
13岁组: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
12 岁组: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
11 岁组: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
10 岁组: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
9 岁组:2014年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
8 岁组: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
7 岁组:2016年1月1日至 2016 年12月31日
四、第一阶段选拔办法
(一)中国乒协授权各省(区、市)乒乓球协会主办。我协会将选派人员进行督导、检查。
(二)各主办单位统一使用“2023年中国乒协国青和国少集训队(第四期)**省/自治区/直辖市选拔赛”的比赛名称。各单位可对本省的选拔赛进行赛事冠名(若有)。
(三)各主办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,公开选拔赛信息,面向社会、面向运动队、面向学校、面向俱乐部、面向个人。运动员只要年龄符合,且具有该辖区内的全国二代身份证、户籍、学籍、运动员注册的条件之一,均可报名参赛。
主办单位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,要保证竞赛组织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(四)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组织的选拔赛。不允许跨区域参赛。
(五)各主办单位自行制定第一阶段选拔赛的竞赛规程和比赛办法,需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竞赛原则。
(六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选拔赛男、女各年龄组实际参赛人数在20人(含)以上的,可报前 3 名(仅限3人)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。男、女各年龄组不足 20 人的,可报前 2 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。男、女各年龄组不足 10 人的,仅报第1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。
(七)直接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的资格:
1、已入选第三期国青队和国少队的适龄运动员(正式运动员),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2、获得2023年全国少年比赛 (南/北方赛区) 单打比赛前8名的适龄运动员,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3、获得2023年全国少年锦标赛单打前 16名的适龄运动员,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4、以上直接参加第二阶段参赛资格的运动员,无需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。如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,将失去直接晋级第二阶段的资格。将按照按第一阶段实际名次决定是否可以进入第二阶段比赛。
(八)除以上名额之外,各省(区、市)优秀运动队
可择优推荐以下5个年龄段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(需附上推荐理由和取得的成绩)。推荐人选由负责优秀运动队的项目管理中心申报,省乒协负责统计,推荐人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1、7岁或8岁 男女各1人
2、9岁或10岁 男女各1人
3、11岁或12岁 男女各1人
4、13岁或14 岁 男女各1人
5、15岁 男女各1人
(九)通过第一阶段选拔赛进入第二阶段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赛,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机会,且名单不可递补。
(十)参加第一阶段运动员的年龄以身份证为准。第二阶段选拔赛的年龄,除提供二代身份证外,还需根据补充通知,提供相应材料。
五、选拔流程
(一)各主办单位填写备案表(附件)并加 盖单位公章 ,于8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(二)各主办单位至少于比赛报名截止日前15天公开发布竞赛规程和报名通知,并报送中国乒协。我协会将在官网公布省(区、市)比赛信息。
(三)各主办单位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的选拔赛。
(四)各主办单位应在比赛结束一周内,将本辖区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的运动员名单、秩序册、成绩册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(五)各主办单位要加大比赛宣传力度,最少发送20张高清比赛照片和10段高清比赛视频(不超过15秒)到指定邮箱(建议打包后统一发送,邮件名称为各主办单位+比赛名称)。
指定邮箱1:gqgs_dsq@163.com
指定邮箱2:2035816020@qq.com(仅接收第五条第五款要求的照片和视频,其他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)
六、其他
(一)各单位举办选拔赛的费用自筹。
(二)赛事收费要依法合规,建议竞赛服务费不超过 每人260 元。
(三)各单位如未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选拔,所报人员不被接受。
(四)逾期未提交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名单的单位,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选拔赛备案表
中国乒乓球协会
2023年8月2日